浊度标准贮备液(比色液)
一、产品简介:
浊度标准贮备液(比色液)主要用于供试样品澄清度或浑浊度的检查,由硫酸肼、乌洛托品等组成。本品为浊度标准贮备液,不能直接使用,需先制备浊度标准原液后,再根据比例制备浊度标准液,浊度标准液为工作液。
澄清度检查法是指将供试品溶液与规定的浊度标准液相比较,用以检查溶液的澄清程度。除另有规定外,均采用目视法进行检测。若目视法无法准确判定两者澄清度差异时,需改用浊度仪检测法。
二、产品组成:
产品 | 规格 | 储存 |
浊度标准贮备液(比色液) | 2*15ml | 4℃ |
使用说明书 | 1份 |
三、自备材料:
1、制备浊度标准原液:取15ml 浊度标准贮备液,置1000ml 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取2ml置1cm吸收池中,550nm处测波长应在0.12-0.15 范围内。该溶液48小时内使用,用前摇匀。
2、制备浊度标准液:取浊度标准原液与水,按下表配置即得。浊度标准液应临用时配置,并充分混匀。
编号 | 0.5 | 1 | 2 | 3 | 4 |
浊度标准原液/ml | 2.50 | 5.0 | 10.0 | 30.0 | 50.0 |
水/ml | 97.50 | 95.0 | 90.0 | 70.0 | 50.0 |
3、按规定的浓度要求,在室温条件下将用水稀释至一定浓度要求的供试品溶液与等量的浊度标准液分别置于配对的比浊用玻璃管中,在浊度标准液制备5分钟后,在暗室内垂直同置于伞棚灯下,照度为 1000lx,从水平方向观察、比较。一般情况下,供试品溶解后应立即检测。
4、得出结论。
品种项下规定的”澄清”是指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不超过0.5标号浊度标准溶液的浊度;
”几乎澄清”是指供试品溶液的浊度介于0.5号至1号浊度标准液的浊度之间。
四、注意事项:
1、比浊用玻璃管内径15-16mm,平底,具塞,以无色、透明、中性硬质玻璃为宜。
2、供试品溶解后应立即检测。
3、溶解或稀释样品、浊度液用的水应为去离子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4、亦可先测各标号标准液的吸光度值,画出标准曲线,然后测定供试品溶液的吸光度值,进而得出结论。
5、为了您的和健康,请穿实验服并戴一次性手套操作。
有效期:3个月有效。